徐炜介绍,1月-11月,深圳道路交通死亡人数高达377人,受伤879人,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777.145万元,相比去年同期死亡人数下降18人,下降幅度4.56%,受伤人数减少157人,减少幅度15.15%,直接经济损失增加70余万元。今年以来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。
徐炜表示,今年交通事故死亡上升幅度较大的区有罗湖区(上升6人,幅度60%)、大鹏新区(上升3人,幅度50%)、南山区(上升9人,幅度34.62%)。从死亡区域来看,宝安区、龙岗区和龙华新区是交通死亡事故多发区域,分别占全市交通死亡人数的30.24%、22.28%和10.61%。从死亡事故发生时段来看,晚上9-10时、凌晨5-6时、早上7-8时三个时段共因交通事故造成77人死亡,占全天24小时死亡人数的20.42%。从交通方式来看,涉摩涉电死亡人数138人(占比36.6%),涉泥头车死亡人数58人(占比15.38%),涉非机动车死亡人数216人(占比57.29%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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